〔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黃姓男子約15歲女網友到汽車旅館發生一夜情,被少女父母控告性侵害;他出庭時,害羞地向檢察官說,因睪丸少一顆羞於做愛,不敢拿出來獻寶,只有和少女玩抱抱,檢方勘驗他的下體,認為外觀看不出少一顆,且少女詳述性愛過程,遂認定他和少女發生性關係,依「與未滿16歲幼女性交罪」將他起訴;因雙方達成和解,板橋地院判他5個月徒刑,緩刑2年,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。
去年初,26歲的黃某經由網路聊天室認識當時年僅15歲的美美(化名),黃某約美美見面後相談甚歡,2人騎機車出遊後進了一家旅館,做了愛做的事,後來美美越想越不對,怎麼失身給一個第一次見面的男子,遂向老師報告,美美的父親輾轉獲知後氣炸,報警堅持告黃某。
檢方偵查時,黃某說自己天生少一顆睪丸,沒信心與異性交往,也不知少女還未成年,只有抱抱而已;檢察官不信,命法警帶黃男去空房對下體拍照回覆,結果顯示,黃男陰囊外觀並無左右不對稱,至於是否真的少一顆?因法警沒有「觸診」,無法確定。
美美證稱,當天到旅館開房間時,黃男玩很瘋,除一般性交、口交,還要求嘗試肛交,至於黃男有沒有少一顆?她也不懂。檢方安排兩人測謊,顯示少女說實話、黃說謊;在法院審理時,黃某才改變態度,向法官坦承犯行,深表悔意,又與美美父親達成和解,故做出上述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