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店一名停管處的收費員婦人工作時撿到包裹,裡頭裝有66條金項鍊,價值高達200萬元,這相當於是她月薪的一百倍。不過她拾金不昧,還拒收百分之三十的報酬,讓失主很感動。員警也送上紅包表揚婦人。
失主送上字畫,獎勵這位穿著紅外套的媽媽;員警也特別包上3600元的紅包表揚。因為她撿到66條金鍊子,價值高達200萬。不過她沒有佔為已有,而是直接送到警察局去。
失而復得,金鉓店老闆萬分感激,說要親自向撿到的人致謝。撿到東西的高姓媽媽是停管處的員工,日前在新店中正路上幫忙開停車單據的時候,看到一包用絨布包起來的東西,打開一看,裡頭竟然包著66條閃亮亮的金鍊子。撿到之後,沒有索求三成的報酬,把66條金鍊子全數交給警察後就回家去。
撿到價值200萬元的東西,幾乎是媽媽月薪的100倍。拾金不昧為新店再添一椿美事,讓兒子感到很驕傲。 [影音新聞請見:http://news.cts.com.tw/cts/society/201102/201102200675280.html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