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56歲婦人邱麗雲,去年11月明知丈夫陳奕宏撞破頭,卻任令他在冬天的冰冷地板一躺7天,期間未吃未喝,還大小便失禁,邱婦卻從未喚醒他起身梳洗進食,直到丈夫死了,她又拖了5小時才報警,新北地檢署認定她以「不作為」的方式殺死丈夫,昨依不作為殺人罪起訴;殺人罪刑期是10年起跳,最重可處死刑,邱婦作夢也想不到,自己竟面臨如此嚴重的刑責。
殺人罪10年起跳 最重可處死刑
檢警調查,去年11月26日晚間,陳男因酒醉在樓梯間跌倒撞破頭,鄰居發現後通知邱婦,但她拒絕將丈夫送醫,只與警員合力將陳抬入住處後,即放任不管,直到12月2日下午4時50分,陳男因外傷性顱內出血與顱骨骨折神經性休克死亡,法醫鑑定後認為,若傷者能即時送醫,可增加存活機會。
檢方偵辦時,邱婦辯稱,她有問丈夫要不要吃喝,但被拒絕,且她只是一個女人,自己身體也不好,無法去醫院照顧丈夫,才未將他送醫,若要照顧丈夫,她自己的生命也會有危險;後來丈夫斷氣後未直接報警,是因怕太晚了沒有人會來處理,所以等到白天。邱婦並強調,她沒有那個膽子、動機、思想當殺人犯。